科技大数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01-14 16:52:03

为使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省重点实验室运转情况,并及时、准确的总结实验室的年度工作,加强日常管理,实验室建立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。

第一条  验室年度报告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上报时间填写和上报。

第二条  实验室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和实验室数据。年度工作总结从研究工作和水平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、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全面总结实验室各个年度取得的成绩,并找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下一年度发展思路。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、人员清单、项目清单、成果清单,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用途及开放情况。

第三条  由实验室办公室、学术秘书负责收集、整理年度工作报告的相关数据,撰写实验室工作总结初稿,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较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。